返回学校首页

关于做好2017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31 16:40:02 作者:xglr 图片: 点击数:

各位同学: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思想政治工作从根本上说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

服务是教育的起点,“绿色通道”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把资助服务做在新生入学起点的一项极其严肃而又温暖的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根据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及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7级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各项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办理的内容

1.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学费、住宿费缓缴手续;

2.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免费发放助困爱心礼包;

3.收集已被受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单”,并统计贷款学生信息;

4.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学段所受过资助进行摸底登记;

5.对退役一年以上的士兵考入我校的学生情况进行摸底登记;

6.对需要特殊资助的学生做好登记(如存在家庭受灾严重、生源地未开展助学贷款等情况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7.对通过“绿色通道”的新生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介绍和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我校资助措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勤工助学注册申报以及奖助学金申请流程等情况。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详见学校下发的文件《关于2017年迎新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三、“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根据今年学校的统一安排,需要申请“绿色通道”的2017级本科学生和研究生,须在2017年9月10日前,到所在学院办理审批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可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单”、高中学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等,向所在学院提出入学“绿色通道”申请。已缴纳了学费、住宿费的学生无需再办理入学“绿色通道”手续。

2.学院工作人员核实情况,为新生办理学费、住宿费缓缴手续,《“绿色通道”缓缴卡》为复写的一式三联(白色、红色和绿色)。办理学费、住宿费缓缴手续的学生须按要求完整填写信息,学院工作人员审批签注意见后,即完成缓缴卡填写,不需要学生处再审批签字。

1)学费、住宿费全额缓交的学生,学院在《2017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学生明细表》(附件2,学院留存备查)登记后,即完成缓缴。

2)如果生源地贷款申请金额小于学费、住宿费之和,或是交学费、住宿费只缓交其中一项的学生,学院审批后留存《“绿色通道”缓缴卡》白色、绿色两联,学生持红色联到指定缴费地点缴纳不足部分,也可在三天内将剩余金额存入银行卡中代扣。(迎新缴费点:迎西校区思贤楼(教学主楼)一层大厅;明向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层大厅;公寓用品缴费地点在各新生公寓楼;“一卡通”缴费地点在各校区一卡通充值点)。此类学生也需要在附件2中进行登记。

3.学院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办理和发放爱心礼包项目等,并根据实际情况登记学生信息。《饮食费补助申请审批表》经学院负责人签批后,学生在9月20日前凭此表到“校园一卡通中心”现场充值。

4.学院收集已申请并被受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的“受理证明”或“回执单”,并按“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信用社等其他机构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分开整理,在新生入学一周内汇总造册后集中交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5.对退役一年以上的士兵考入我校的情况进行摸底登记:新生报到后,向学校提出“教育资助申请”,填写《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学院核实学生信息后,填写《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连同退役证原件和录取通知书统一收齐,交至学生处,学校汇总报送省教育厅。

6.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学段所受过资助进行摸底登记。

7.对需要特殊资助的学生做好登记(如存在家庭受灾严重、生源地未开展助学贷款等情况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入校后对其家庭情况予以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四、工作要求

1.要确保“绿色通道”畅通,使所有提出申请并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2.新生入学接待过程中要加强对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宣传,安排专人做好新生及家长的政策咨询工作,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积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他们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生活。

3.要全面、详细地了解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后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打下基础。

4.要做好数据登记和统计工作。9月15日前,学院须上报的材料如下:

1) 《2017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汇总表》(附件1,含电子版)

2) 《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含电子版)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单”;

3)《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4,一式2份)、退役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 (附件5)

5)报送未报到学生名单,包括:姓名、性别、生源地、家庭住址、联系方式、未报到原因等。

迎西校区的学院将材料报送学生处619办公室,向校区的学院将材料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436室,电子版发送至tyutxszz@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6014410咨询。

太原理工学院金莎

2017年8月3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选我校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Baidu
sogou